关于实验室卫生检查的通知
管理员2023-04-25769
关于实验室卫生检查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实验室卫生标准(试行)》(南应师教科字(2022) 129号)要求,请各学院对实验室卫生进行清理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1、实验室内无垃圾、积尘,桌椅摆放整齐;
2、实验室内实验台无杂物,仪器设备摆放规范有序;
3、确保实验室在不使用时及时关门关电。
请各学院务必认真打扫,做好实验室卫生工作,实验实训中心将加强检查,检查时间另行通知。若检查卫生情况差的教室,将对所在学院及相关人员进行通报。
教学科研工作部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