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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教育见习管理办法》

管理员2023-06-26614

各学院:

教育见习是师范生必修的教师教育实践课程,旨在使师范生获得初步的教学实践经验,促进教育理论的学习,拓展专业知识,理解教师的职责和培养热爱教育事业的情感,为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做好前期准备。为保障教育见习顺利实施,保证教育见习质量,依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师范生教育实践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教育见习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教育见习管理办法

教学科研工作部

2023年6月26日










附件:

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教育见习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教育见习是师范生必修的教师教育实践课程,旨在使师范生获得初步的教学实践经验,促进教育理论的学习,拓展专业知识,理解教师的职责和培养热爱教育事业的情感,为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做好前期准备。

第二条 为保障教育见习顺利实施,保证教育见习质量,依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师范生教育实践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目标

第三条 师范生经过教育见习,应达到以下两方面的基本目标

1、知识技能目标

(1) 初步了解见习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

(2) 初步了解教育对象的身心发展特点:

(3) 积累课堂教学方面的感性认识:

(4) 提高应用教育理论,分析教育教学问题的能力;

(5) 加强沟通与合作的能力。

2、情感态度目标

养成守法、守纪、守信、守时的好习惯;体验教师角色,理解教师职责,热爱教育教学工作;尊重见习学校领导、教师与学生。

第三章 组织与管理

教育见习原则上安排在第三、第五学期(具体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为准),师范生在统一时间进入见习学校开展教育见习分别为1周,实行集中见习。各师范专业根据需求确定具体见习时间。

学院职责

(1) 统筹协调全院师范生教育见习工作;

(2) 组建学院教育见习领导小组;

(3) 安排校内见习指导教师;

(4) 组织开展教育见习动员和总结工作;

(5) 安排专人负责教育见习的日常组织管理及档案建设等工作。

第四章 见习内容

教育见习的内容

了解见习学校:师范生进入见习学校后,通过查阅资料听取见习学校介绍等途径了解见习学校基本情况和相关规章制度。

观摩课堂教学:听课时应做好详细的听课记录,记录内容应包括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等。每听完一节课,每位见习生应结合课前预习时的讲课设想,谈出自己课后所得收获和启发,并记下听课体会。

教研活动及其它:鼓励师范生参与其他形式的教育教学工作,包括参加教研室活动或集体备课,协助教师批改作业或辅导学生、协助实验室教师工作、协助批改试卷及分析试卷等。

班级管理及班主任工作:每位师范生都要深入到一个班组,见习班主任工作,要求在原班主任指导下,熟悉班主任的常规工作,参加班组学生活动,在实践中学习班主任工作经验。

涵养师德: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正确处理师生关系;观察身边教师的师德闪光点等。

第五章 见习生守则

见习期间,学生必须严格遵守见习学校的各项规定;服从学院教育见习工作安排;虚心求教指导教师;认真对待每项见习工作并填写《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教育见习手册》。

第六章 指导教师职责

教育见习指导教师资格及其职责

教育见习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优先考虑本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方向教师。其职责如下:

指导教学观摩。在观摩内容、方法等方面指导师范生,组织师范生交流汇报观摩情况。

掌握听课进度。检查见习听课记录,督促师范生按时完成见习任务。

指导见习总结,并对师范生教育见习成绩进行评价。

第七章 见习考核与成绩评定

评价内容

师范生的见习态度与出勤率

师范生的师德涵养情况。

教学见习情况。对师范生见习听课、班主任工作观摩等见习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价。

教育见习的总结与反思。对师范生见习总结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价。

具体要求:

1)每次见习听课记录不少于3次;

2)班级管理、班主任工作观摩记录至少1次;

3)见习总结不少于1000 字;

4)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教育见习手册》,于见习最后一天交给指导教师评分。

评价方式

1.见习考核与成绩评定由各学院教育见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 施。

2.考核成绩为合格、不合格两级。

第十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教育见习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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