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江西省普通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的通知
南应师教字〔2023〕28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江西省普通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的组织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2023年省级教改课题按类型分为常规项目、委托项目和特设专项,按级别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
(一)常规项目
主要围绕以下选题:
1.服务两个“先行先试”(在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培养造就拔尖创新人才方面先行先试;在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优化布局结构上先行先试);
2.推动学科专业结构优化调整,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
3.构建“大思政课”育人格局,加强课程思政建设,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等课程建设;
4.深化“四新”(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
5.深化产教融合、推进产学研用;
6.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
7.加强教师教育;
8.提升教师教学能力;
9.推进教育教学数字化;
10.深化教育教学评价改革、实践教学改革等。
(二)特设专项
特设专项是指在中观和宏观层面上,聚焦高等教育教学热点问题开展重大综合改革探索,鼓励跨学科、跨高校和校企联合申报项目,要求具有明确的改革思路、制定详细的改革计划,最后形成有亮点、能推广的改革成果。主要围绕以下选题: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2.服务两个“先行先试”;
3.深化“四新”建设;
4.推进产教融合;
5.加强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
(三)委托项目
1.根据《关于公布江西省高校就业工作体系创新试验区评选结果的通知》(赣教高办函〔2022〕1号)要求,设立江西省就业工作体系创新试验区项目(14个)。
2.围绕推动我省高等教育内涵提升和综合改革等方面设立委托项目(15个左右)。
二、申报要求
1.特设专项不直接申报,从拟立项的重点项目中择优遴选。委托项目不占学校申报名额,由省教育厅指定委托相关高校或省级有关组织、中心、平台等承担项目的研究工作。
2.省级教改课题实行课题申请人负责制,课题主持人仅限1人,参研人数一般应在4人以内。在研省级教改课题的主持人不得申报;课题主持人一般应是主持过校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或参加过省部级课题研究的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每位成员当年度主持项目不超过1项,参与项目不超过2项。
三、申报流程
1.申报人应填写《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书》(附件1),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盲审要求)填写《课题活页》(附件2,活页中不得出现课题组成员、论文作者、获奖者姓名及所在单位名称等信息,统一用×××、××××××代表。否则,一律不得进入评审程序)。
2.请各单位于10月30日9:00 前提交《江西省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课题申报书以及课题活页PDF格式电子稿,文件请以“申报人姓名”命名,内含《申报书》以“课题名称+申请人”命名。《课题活页》以“课题名称”命名。
3.电子材料请统一以学院为单位,一次性发送指定邮箱:553186205@qq.com,同时报送盖章纸质《汇总表》(一份)到教学建设科,逾期不予受理。
4.待评审通过后再提交纸质稿《申报书》《课题活页》(一式2份、A4双面打印),同时申请人通过系统江西省高校教改课题管理平台,网址:(https://jgkt.jx.edu.cn/jxedu/default.html)提交《申报书》(含签字和加盖公章扫描件)和《课题活页》。
四、遴选上报
此次申报为限额申报,共9项。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本次所有申报项目先进行校级评审,按照专家组评审所有申报项目的综合评分排名结果,确定拟推送名单。
五、课题支持与管理
教改课题在教改专项经费中予以安排,一般课题按0.5万元/项、重点课题(含委托项目和特设专项)按2万元/项的额度安排经费。
为防止“重立项、轻研究、缺应用”的现象,确保课题的研究质量和水平,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课题研究工作的管理,
对在研项目全程进行督导。教务处将对所有推荐的课题开展查重工作,并提供查重报告到省教育厅。
联系人:陈老师,电话:15179835984,电子邮箱:553186205@qq.com
附件:1.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书
教务处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