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后勤服务中心巡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后勤服务中心巡查工作管理,及时发现、解决后勤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更好地为学校广大师生服务,特制订本巡查制度。
第一章 巡查范围及内容
第一条 对校园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的行政楼、教学楼、体育场所、实训中心、道路、停车场、景观区、绿化带、宿舍、食堂等重点区域和公共区域进行全方位排查,排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环境卫生、餐饮安全、校园绿化、违规施工、乱搭乱建及其它校园管理问题。
第二章 巡查方法与流程
第二条 部门员工对巡查范围内区域进行巡查,巡查频率每天不少于一次,巡查时间由员工自行确定并报备部门办公室。
第三条 员工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按要求填写《校园巡查记录表》,在物业工作群提出,并与相关责任部门进行协调处理。对于巡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在填写《校园巡查记录表》的同时,要及时告知,限时整改。
第四条 员工要以《校园巡查记录表》的记录为依据,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追踪,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第三章 巡查落实与要求
第五条 员工每天将《校园巡查记录表》汇总,后勤服务中心同意制作校园巡查记录汇总表,并对巡查工作落实进行监督。
第六条 后勤服务中心要督促巡查制度的落实,对超时限问题仍未解决或仍未整改到位的,约谈物业相关负责人。
第四章 巡查管理与考核
第七条 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对员工《校园巡查记录表》的提交情况进行登记,对具体问题的落实情况进行归纳、汇总,其结果统一纳入部门年终考核。
第五章 附则
第八条 本制度由后勤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后勤服务中心
二0二一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