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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后勤服务中心巡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2021-11-15 文章作者: 浏览次数:3939

为进一步规范后勤服务中心巡查工作管理,及时发现、解决后勤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更好地为学校广大师生服务,特制订本巡查制度。

第一章  巡查范围及内容

第一条  对校园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的行政楼教学楼、体育场所、实训中心、道路、停车场、景观区、绿化带、宿舍食堂等重点区域和公共区域进行全方位排查,排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环境卫生、餐饮安全、校园绿化、违规施工、乱搭乱建及其它校园管理问题。

第二章  巡查方法与流程

第二条  部门员工对巡查范围内区域进行巡查,巡查频率每天不少于一次,巡查时间由员工自行确定并报备部门办公室。

第三条  员工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按要求填写《校园巡查记录表》,在物业工作群提出,并与相关责任部门进行协调处理。对于巡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在填写《校园巡查记录表》的同时,要及时告知,限时整改。

第四条  员工要以《校园巡查记录表》的记录为依据,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追踪,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第三章  巡查落实与要求

第五条  员工每天将《校园巡查记录表》汇总,后勤服务中心同意制作校园巡查记录汇总表,并对巡查工作落实进行监督。

第六条  后勤服务中心要督促巡查制度的落实,对超时限问题仍未解决或仍未整改到位的,约谈物业相关负责人

第四章  巡查管理与考核

第七条  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对员工《校园巡查记录表》的提交情况进行登记,对具体问题的落实情况进行归纳、汇总,其结果统一纳入部门年终考核。

第五章  附则

第八条  本制度由后勤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后勤服务中心

0二一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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