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人才强市”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大高层次、高技能及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和智力项目合作力度,以“搭建平台、拓宽渠道、引进人才、推进合作”为目标,进一步深化校地(企)人才智力合作,拓展台州市人才资源基地单位,为台州建成独具魅力的“山海水城、和合圣地、制造之都”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根据浙江省台州市当前人才需求实际和当地高校情况,于10月13-14日在江西省南昌市举行第七届台州市高层次人才智力合作洽谈会:
一、举办单位
主办:中共台州市委、台州市人民政府
承办:台州市委组织部、台州市人力社保局
协办:江西省人才市场、相关江西高校院系
二、举办时间、地点及规模
(一)时间:10月13日(周日) 9:00-15:00
地点:南昌大学前湖校区体育馆
规模:140家左右企事业单位
(二)时间:10月14日(周一)9:00-15:00
地点:南昌工学院 第二食堂
规模:98家企事业单位
(三)时间:10月14日(周一)9:00-15:00
地点:华东交通大学理工学院综合大楼一楼
规模:95家企事业单位
三、活动安排
(一)2019“智汇台州”第七届台州高层次人才智力合作(南昌)洽谈会
1.时间:10月13日(星期日)
2.地点:南昌大学前湖校区体育馆
3.内容:
(1)台州城市形象和人才政策推介;
(2)产学研合作签约;
市直、各县(市、区)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与相关南昌单位(机构)签订产学研(意向性)协议;
(3)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和高校毕业生引进洽谈;
(4)校地、校企、人力资源中介机构合作对接。
4.对象:市领导;市委组织部、人社局、市投资促进中心、工商联等部门负责人;各县(市、区)领导及组织部、人社局等部门负责人;台州参会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南昌市台州商会企业家代表;南昌大学校领导;江西省人才市场领导;南昌部分高校招生就业领导;江西省相关人力资源中介机构。
5.参会毕业生:拟组织南昌高校大中专、硕博毕业生约3000人次参会,其中南昌大学参会应届毕业生约1000人次。
(二)高校台州专场招聘会
1.时间:10月14日(星期一)上午
2.地点 :
(1)南昌工学院(人工智能、新能源车辆、水利水电工程、工程管理、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商务贸易、传媒设计学科为主);
(2)华东交通大学理工学院(机械工程、信息科学与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化工、材料、电子、电气和机电汽车、能源与动力、机械化工、材料科学为主)。
浙江省台州市简介:
一、台州概况
台州位于浙江沿海中部,长三角经济区南翼,是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节点城市,下辖3个区(椒江、黄岩、路桥)、3个市(临海、温岭、玉环)、3个县(天台、仙居、三门),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陆地面积9411平方公里,海域面积8万平方公里,户籍总人口605.4万。境内有机场、高铁、港口和多条高速公路等,迎来了以头门港为引擎的大港口时代,即将迎来了杭绍台高速铁路到杭州一小时交通圈时代。
台州民营经济发达,是中国民营经济创新示范区,股份制经济的发源地。台州现有民营企业10万余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6200家,拥有53家上市公司,在全国地级市中名列前茅,2018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874.67亿元。台州是全国唯一拥有3家城商行的地级市,被国务院列为国家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革创新试验区。曾先后获得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全国文明城市、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等称号。
二、山海水城
台州三面环山、一面临海,是山、海、水和谐的生态福地,具有无可比拟的生态优势,自古就以“海上名山”著称。兼得山海之利,群山怀抱,台州境内旅游资源丰富,共有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124处,天台山、神仙居为国家5A级景区。依海而兴,有“东海之门”的美誉,拥有台州湾、三门湾、乐清湾3个海湾,市区水域面积超过46平方公里,既见“城水相宜”又见“人水相亲”。台州是全国温湿度指数最适合人类居住的地区之一,空气质量指数位居全国重点城市前10位,是一座可以“洗肺”的城市。
三、和合圣地
台州具有深厚的历史文化,5000年前下汤文化在此发祥。“佛宗道源”的天台山,不仅是佛教天台宗祖庭,也是道教南宗祖庭,更孕育出了中华传统文化的核心和精髓——“和合文化”,得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高度赞赏。“和合文化”成了台州代代相传的文化基因,孕育了台州“山的硬气、水的灵气、海的大气、人的和气”的山魂海魄。
四、制造之都
台州拥有坚实的制造业基础,是长三角地区先进制造业基地,拥有“国家汽车及零配件出口基地”、“中国缝制设备之都”、“中国模具之乡”、“中国阀门之都”等63个国家级产业基地称号,156个产品细分市场占有率国内外第一,有制造业企业5.84万户、规上企业3706家,诞生了吉利汽车、海正药业、苏泊尔炊具、杰克缝纫机等一大批全国著名企业。以世界级制造集群为方向,打造行业领军企业为目标,对接“中国制造2025”,重点培育汽车及零部件、通用航空、医药医化、模具与塑料、智能马桶、缝制设备、泵与电机等七大千亿级产业。
五、高含金量的人才政策
台州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建立了健全完善的人才引进和奖励制度体系,涵盖“千人计划”等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实用紧缺人才、高技能人才和博、硕士、本专科生等各个层次人才。2017年5月,台州出台了《台州人才新政三十条》,大力实施“500精英倍增计划”,最高300万元的购房补助、500平方米的创业场所和不限定额度的贷款贴息补助等、最高2000万元的创业资金资助、全国首创最高80万元的社会事业领域奖励年金、设立人才服务银行提供无抵押的信用贷款等。2018年9月,台州又发布了《台州社会事业人才发展三十条》,针对教育、卫生和宣传文化三大领域人才为台州市社会事业跨越式发展提供有效的人才制度供给,构建全方位的社会事业人才发展生态体系。
六、多层次的创业创新平台
台州一直注重打造优质的科研平台和创业载体,建有浙江大学台州研究院、南方科技大学台州研究院、浙江工业大学台州研究院、中科院台州中心、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台州创新中心、台州北大科技园、浙江加州国际纳米技术研究院台州分院等重大公共科技创新服务平台,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8个,国家、省级博士后工作站37家,省、市企业重点技术创新团队41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研发中心327家,省市级院士专家工作站75家。建有“500精英计划”创业园10家,形成了由科技城、开发区、孵化器、科创中心、产业园等各类平台协同发展的多层次创业孵化体系,为高层次人才搭建了创业创新、施展才华、实现梦想的广阔舞台。
台州市高校毕业生集聚政策
一、引才聚才篇
1. 应聘补贴
对象:对应邀来台参加组织、人力社保部门举办的大型招聘活动的应届毕业生,
标准:市外省内每次300元、华东地区每次500元、华东以外地区每次1000元。
2.见习交通补贴
对象:对应邀来台参加见习活动的在校大学生和带队教师
标准:按照市外省内300元、华东地区500元、华东以外地区1000元,每人每年补贴一次。
3.企业赴外招聘补贴
对象:对参加组织、人力社保部门举办的招聘活动的企业
标准:市外省内每次1000元、华东地区每次2000元、华东以外地区每次最高3500元。
4.引才联络站补助
对象:在部分高校建立引才联络站
标准:根据成效给予每家每年最高5万元的工作经费补助。
5.落户
对在台州就业、创业并定居生活的高校毕业生,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均可在台州落户。
二、住房保障篇
1. 购房补贴
首次新引进到我市企业工作且已连续缴纳社保半年以上的正高职称人员(特级技师)、副高职称人员(高级技师)和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或取得技师证书的毕业生,5年内(从缴纳社保之日起算)购买商品住房,按购房款的20%、15%、5%、3%,一次性分别给予最高25万元、20万元、15万元、3万元房票补贴。
2. 租房补贴
对象:对新引进的高校毕业生,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且真实租房的,按照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给予最长为期3年的租房补贴。
标准: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或技师分别每年给予12000元、9600元、6000元。台州大专院校全日制专科毕业生留台就业创业的,租房补贴标准参照全日制本科生执行。
3. 住房公积金政策
高校毕业生及配偶无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在购买台州市行政区域内的自住普通商品住房时,允许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首付。
三、就业篇
1. 高校毕业生到非公企业就业补贴
对象:
到我市登记的非公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国有非绝对控股工业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毕业3年内高校毕业生。
标准:
大专毕业或取得高级技工证书每人350元/月;
本科学历学位或技师证书每人450元/月;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每人600元/月,
2. 高校毕业生到养老、家政和现代农业行业企业就业补贴
对象:
在养老、家政和现代农业行业企业就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
标准:
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给予每年1万元最长不超过3年的就业补贴。
3. 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对象:
毕业3年内灵活就业,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实名登记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高校毕业生。
标准:
按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3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
4. 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对象:
在学期间已获得校园地或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标准:
一次性补贴3000元/人。
5. 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对象:
对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
标准:
6个月内实现就业的,按初级(五级)700元/人、中级(四级)1000元/人、高级(三级)1500元/人、技师(二级)2100元/人和高级技师(一级)2800元/人一次性补贴;6个月内未实现就业的按上述普通职业(工种)补贴标准的70%给予补贴。
6. 中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对象:新招用毕业3年内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
标准:按企业为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给予全额补贴。最长不超过1年。
7. 电商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对象: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从事农产品网络销售,农民网络消费服务的电商企业
标准:按企业为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给予全额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
四、创业篇
1. 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象:
初创3年内,在台州创办个体工商户或企业,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
标准:
给予每人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2. 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
对象:
初创3年内,在台州创办个体工商户或企业,并以法人身份依法缴纳1年以上的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在村级电商服务站工作1年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高校毕业生。
标准:
给予每人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从事农村电商经营给予6000元补贴。
3. 养老、家政和现代农业企业创业补贴
对象:
2017年12月29日以后,在台初次创办以上企业正常经营满1年,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且出资比例30%以上的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标准:
补贴标准为第一年5万元、第二年3万元、第三年2万元。最长不超过3年。
4.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对象:
初创3年内,在台州创办个体工商户或企业,带动3人或3人以上人员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的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标准:
带动3人就业的,给予每年2000元的带动就业补贴,
带动3人以上就业的,每增加1人再给予1000元补贴,每年总额最高为2万元。
从事农村电商经营,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标准可上浮20%。最长不超过3年。
5. 创业社会保险补贴
对象:
初创3年内,在台州创办个体工商户或企业,正常经营1年以上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2017年12月29日以后创业的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大学生。
标准:
创办企业的,补贴标准为企业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之和;
创办个体工商户的,补贴标准为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3,最长不超过3年。
6. 创业场租补贴
对象:
初创3年内,在台州创办个体工商户或企业,租用场地经营并以法人身份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大学生。
标准:
按1元/平方米·天标准,在50平方米内按实给予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
7. 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对象:
初创3年内,在台州创办个体工商户或企业正常经营的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大学生。
标准:
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合伙经营创办企业的,贴息额度提高至50万元的全额贴息,贴息利率为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础利率上浮3个百分点,最长不超过3年。
8.创业大赛获奖项目奖励
对象:在国家级、省级、市级人力社保部门组织开展的经认定的创业大赛中获奖的人员
标准:分别给予最高10万、8万、5万元的奖励
五、校企合作篇
1.就业见习补贴
对象:
吸纳毕业学年和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大学生及16-24周岁登记失业青年见习的就业见习基地,并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以上为见习人员提供基本生活补助。
标准:
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月补贴,见习期限为3—12月。
2. 就业见习基地保险费补贴
对象:
为见习人员缴纳保险的就业见习基地
标准:
缴纳综合商业保险的150元/人以内按实补贴;仅缴纳工伤保险的全额工伤保险费补贴,以上两项保险费补贴不得重复申领;在见习期满后被设立见习基地的单位正式聘(录)用的,可按规定补缴见习期间的养老保险费,对其单位缴纳部分可给予补贴。
3. 见习示范基地奖补
对象:
经认定为市级、省级优秀就业见习示范基地
标准:
给予一次性 10 万元/家、30 万元/家的奖励。
4.企业见习一次性用工补贴。
对象:
参加见习活动的大学生被见习企业直接招用,且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的
标准:
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用工补贴。
5.校企合作办班补贴
对象:与市内外全日制职业院校(包括民办职业院校)合作冠名办班时间2年以上,已签订规范的合作办班协议本市企业
标准:对冠名班毕业生到冠名企业就业率达40%以上或者每班达15人以上的,给予冠名企业赞助费50%的补贴,其中与市内合作的,最高不超过10万元,与市外合作的,最高不超过12万元。
6.市外院校推荐就业补贴
对象:一次性为我市一家企业引进10名以上应届毕业生的市外高校、职业院校
标准:按每名应届毕业生500元标准一次性给予推荐院校补贴。